关于印发《枣庄市信访局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现将《枣庄市信访局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信访局
2021年7月28日
枣庄市信访局
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部署要求,立足信访工作实际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全力打好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主动仗,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现就优化营商环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培育壮大“6+3”现代产业体系部署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为主线,以优化营商环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为抓手,集中解决企业各类咨询、求助、投诉、举报类信访事项,建立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闭环运行的工作机制,帮助企业破解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堵点痛点,努力营造开放包容、重信守诺、亲商安商、务实高效的良好营商环境,为助推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作出信访贡献。
二、主要任务
依托山东省信访信息系统,切实做好全市营商环境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跟踪、督办等工作;对上级交办、督办的相关信访事项进行转送、交办、跟踪、督办、反馈、上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影响营商环境的重点信访事项,指导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三、信访途径
我市各类企业主体信访人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信访诉求:
(一)通过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反映诉求:http://wsxf.xfj.shandong.gov.cn;
(二)向领导信箱反映诉求:http://www.shandong.gov.cn/;
(三)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反映诉求:http://www.people.com.cn/;
(四)关注“枣庄信访”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枣庄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反映诉求:http://zzxf.zaozhuang.gov.cn/;
(五)向枣庄市信访局邮寄书信或到枣庄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反映诉求: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613号。
四、受理范围
(一)“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不依法依规履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
(三)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让企业重复跑,多头跑的;
(四)投资者在开办企业和项目报建审批、落地实施、投产运营等过程中,认为有关单位或个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
(五)不履行服务承诺、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的;
(六)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投资者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
(七)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
五、不予受理范围
(一)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
(二)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不服的;
(四)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五)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妥善办理。严格落实“首接首办”“接诉即办”和“三周办结”工作要求,对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事项,原则上当天完成转送、交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按期办结;对不符合受理规定的,责任单位要书面向信访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二)严格保密纪律。办理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事项时,信访部门、责任单位和经办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信访人的单位及个人信息,信访人要求保密的事项要予以保密。
(三)强化跟踪问效。市信访局根据工作需要,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听取信访人意见和建议;对转送、交办至相关单位的信访事项视情跟踪督办,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情况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议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