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举行“人民信访 法治保障”宣传周暨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今年是《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也是《山东省信访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为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合法理性维权,进一步营造法治信访良好氛围,4月29日上午,枣庄市 “人民信访、法治保障”宣传周暨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薛城区临山广场隆重举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黄继忠,薛城区委书记赵刚,薛城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市信访局部分班子成员出席活动。市信访局及薛城区信访局机关干部,薛城区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和信访干部共100余人参加活动。启动仪式由黄继忠主持,薛城区委副书记刘真政致辞。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讲话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黄继忠主持仪式
薛城区委副书记刘真政致辞
活动现场
宋丙干副市长在讲话中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出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他强调,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宣传活动,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全力维护信访秩序,持续改善信访生态。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把信访法治宣传贯穿信访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注重挖掘法治信访建设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拓宽渠道、创新载体、丰富内容,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切实维护好环境卫生和现场秩序,确保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市、区领导到宣传展位现场参观指导
上午9时20分,黄继忠宣布枣庄市“人民信访、法治保障”宣传周暨集中宣传活动正式启动,随后由8辆宣传车组成的宣传车队依次从广场驶出,在市区及镇街驻地开展巡回宣传。启动仪式后,各位领导来到各宣传展位现场参观指导。
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信访宣传资料并现场答疑释惑
集中宣传活动现场秩序井然、气氛热烈。枣庄市信访局、薛城区信访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在现场设置17个宣传展位开展集中定点宣传。各单位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和便民服务等多种形式,宣传信访法规政策,解答疑难问题,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树立依法信访意识。丰富多样的宣传品引来不少群众的驻足和观看。设计精美的口袋书成为现场最受青睐的“畅销品”,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也成为现场的“抢手货”。宣传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专业深入的答疑给群众带来了一场信访知识“盛宴”。集中宣传活动启动当天,预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宣传周期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横幅标语、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站,提供信访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抖音等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开展集中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法治信访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依法信访秩序得到切实维护,进一步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法治枣庄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