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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枣庄市信访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枣庄市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zzxf.zaozhuang.gov.cn/)下载。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632—316099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枣庄市信访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方式渠道,提高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枣庄市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巩固公开阵地,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枣庄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3条,在部门网站公开信息205条,微信公众号“枣庄信访”公开信息213条。2024年间共发布政策性文件0个,发布解读信息共7条,对于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事项共4条做出了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答复,不断优化受理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线下申请1件),较2023年增加1件,已按要求及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1件、转下年度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我局认真加强政务信息数据资源管理,规范和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开发。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保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协调各业务科室及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优秀单位做法,全面准确高效制定编制市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逐个逐项确定事项开展标准。其中,目录包含法定基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一级目录10条,二级目录18条。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总结梳理市信访局基础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妥善处理部门规范性文件,主动在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法规专栏,便于主动统一对外公开,有效及时更新动态。

(四)平台建设方面

认真落实网站集约化和内容信息建设要求,精心做好政务公开栏目,确保平台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2024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人事任免、公示公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101条,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148条,使信息传播可视、可读、可感,信息内容有用、有情、有心,力求“公得开、看得懂、用得上”。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业务调研、在线会议等方式开展全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培训工作,对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培训人员涵盖业务工作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提升公开意识与水平。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日常检查通报制度,每季度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制定《市信访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细化年度考评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业务工作考核范围,强化激励与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狠抓工作落实,在组织领导、思想动员、设施维护、平台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少数同志对相关条例法规的具体条款研究不够深、理解不够透,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畏难情绪比较大,怕引起纠纷,怕侵犯群众隐私等。市信访局将结合具体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发展;二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再教育工作,逐步提高政务信息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政治敏锐性,为政务信息有效公开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4年,枣庄市信访局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单位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信访局认真执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等文件要求,积极对接自身业务工作,强化内容公开、信息公开、人员公开,逐项对比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修订完善枣庄市信访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全面整合短板弱项,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枣庄市信访局本年度人大建议办理0件,其中主办0件、协办0件,本年度政协提案办理1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0件,均全部办理完成,满意率100%。

(四)创新实践情况

创新打造首办责任制,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面细致,内容详实”,事项办理要做到事实认定清楚、及时动态更新、处理方式恰当、办理程序规范、附件要素齐全、内容快速妥当。

枣庄市信访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