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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03-18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枣庄市信访局(根据枣庄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201812月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更名为枣庄市信访局)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12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3号)要求,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持续拓展公开途径,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增强。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局机关各处室单位立足职能具体抓,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受理承办、保密审查、责任承担,及时更新《枣庄市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枣庄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开通市信访局网站。201812月,开通枣庄市信访局网站(http://zzxf.zaozhuang.gov.cn/),开设要闻动态、网上信访、机关党建、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栏目,及时主动公开信访工作领域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注重网站信息维护,定期对网站进行检查,不断提高网站服务水平。截至2018年底,发布机构人事、工作动态、法规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预算决算等各类信息87条。

(二)用好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信访新媒体矩阵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工作。20185月,开通“枣庄信访”微信公众号、 “枣庄信访”今日头条号,指导市、县(市、区)信访部门开通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充实信访系统新媒体矩阵。截至2018年底,政务头条号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0条,阅读量累计达到5余万次。

(三)持续打造阳光信访。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强化信访信息系统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的应用推广,实现信访形式、工作流程、工作范围的全覆盖。针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及时通过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市政府网站“我向市长说句话”、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渠道公开,信访人通过个人账号或查询码登陆系统即可查询。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由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正在酝酿、论证的信息,一律不公开发布。局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作为全局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并纳入对干部的监督考核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下一步将坚决贯彻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把规范透明作为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制定的各类制度文件严格把关,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角度,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


                                                                   枣庄市信访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