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枣庄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信访局联系(电话:0632—3160998,电子邮箱:zzxf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庄市信访局认真贯彻《条例》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枣政办发〔2023〕10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信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市信访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完善《条例》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市信访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和“枣庄信访”微信公众号、“枣庄信访”今日头条号等载体,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相关制度文件、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年度财政预决算、人事招考和信访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0条,在部门网站公开信息291条,在“枣庄信访”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上公开信息217条。2023年共发布政策性文件1个,发布解读信息共1条,对于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事项共5条做出了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谨规范回复,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线下申请1件),较2022年增加1件,已按要求及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转下年度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推动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网站建设等工作。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以标准为依据、以资源共享为目的,整合内部信息资源,建设内容信息公开体系,保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以及及时性,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实现资源互通共享,提高了信息公开与应用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各科室、中心参照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做法,全面梳理和编制市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同时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目录包含法定基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其中一级目录19条,二级目录28条,均明确了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公开依据和公开主体。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梳理我局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建设政策法规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及时动态更新,并提供在线便捷查阅、检索等服务。
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开展保密业务培训,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政府信息生成按照“谁履职、谁制作或获取”,审核发布按照“谁制作或获取、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调整按照“谁制作、谁调整”,归档保存按照“谁首次制作或获取、谁管理、谁归档保存”的原则,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各阶段责任。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紧紧围绕门户网站核心站点的建设,切实加强管理,做好信息维护,整合网络资源,一方面将政务新媒体平台、市政府网站、上级部门网站、网上信访受理平台等链接整合到信访局门户网站;另一方面借助集约化平台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逐步实现与市政府网站整合、资源共享。
二是持续推进网站栏目建设。开设机构概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咨询留言等专栏,同时把好信息发布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明确专人做好内容维护和留言回复,2023年发布信息291条。
三是落实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提升回应关切能力,打造及时、互动的政务新媒体平台。“枣庄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8条,“枣庄信访”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99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设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其中,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具体工作。在年度预算中增加政务公开经费比例并设置政务公开专项经费,用于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设备采购及人员培训。制定并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集中培训3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主动性不高,虽然明确了年度目标和责任人,但仍存在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对部分政策文件公开还不够主动等情况,主动进行政务公开的积极性还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专业性有待提高,近几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少,工作人员虽然接受了相关业务培训,但仍存在对申请的答复流程掌握不熟练,对相关条例理解认识不深等问题;三是政务新媒体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关注人数相对较少,信息发布频率相对较低,群众意见建议反馈较少。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实公开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含重点领域),梳理细化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充分利用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机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把握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原则,增强工作开展的专业性。
三是深化平台建设。在加强局官方网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做到发布内容准确、发布消息及时、发布渠道广泛。依托新媒体,畅通政民沟通渠道,扎实做好群众意见建议反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优“枣庄信访”新媒体品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市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单位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信访局认真执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升级任务清单》、《关于2022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主动逐项对照,认领工作任务,制定了《枣庄市信访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了全年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实施,逐一进行了落实,认真整理上报了考核工作有关资料。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人大建议办理1件,其中主办0件、协办1件,均全部办理完成,满意率100%。本年度政协提案办理2件,其中主办0件、协办2件,均全部办理完成,满意率100%。办理结果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通服务信访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市信访局坚持以政务公开为抓手,持续主动公开,推行网上信访,强化政民互动,致力打造“阳光信访”工作平台,促进信访工作规范透明、提质增效。